各位老师、同学:
经我系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系党总支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陈佳乐等11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经法系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510
电子邮箱:1937746451@qq.com
中共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经济与法学系总支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