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近期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各单位应在各自所辖的范围内首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月23日上午组织检查专班对学校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4年1月18日至1月21日
二、自查内容:
1.各单位财物存放和保管情况;
2.学生宿舍内的用电安全情况;
3.消防通道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4.学校食堂、餐厅等部位燃气的安全使用;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
6.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如图书馆、实验楼、学生公寓、食堂、商业网点等)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
三、检查办法:
1.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各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所辖区域(包括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检查。
2.各单位于1月21日下午4:30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材料报校送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保卫处)。
3.1月23日上午9:00,学校将组织专班集中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仔细地检查,务必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自查。
2.各单位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3.各单位在寒假期间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防止在寒假发生安全事故。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