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部师生:
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党支部大会通过,报党总支(或分党委)审查同意,拟确定吴逸晗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和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266
电子邮箱:270042506@qq.com
高职部学生党总支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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