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将于第二周周末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务处负责安排考试课程的补考。
2、考查课、实践课由开课学部安排,请各学部于3月5日前将考试安排报教务处。
3、不参加本次补考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资格,不得参加今后该课程的第二次补考。
4、各学部于3月5日前将不符合补考条件(旷考、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各学部通知学生携带“两证”参加补考,否则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另外,若有听力补考的请自带听力接收器。
6、若有不及格课程安排漏掉的,请在考前在教务处登记。
7、各学部于3月22前将补考成绩登入到教务系统并将纸质版成绩单交教务处。补考成绩应按班级、课程分别登记在补考记分册上。
请各学部通知学生严肃对待、认真备考,公司将严厉打击代考、舞弊及无故不参加考试等违规现象。
特此通知。
院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