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根据《长江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与双学士学位实施办法》、《长江大学与太阳集团网站入口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工作方案》和《长江大学我司开展辅修与双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2018年起22138acom太阳集团将与长江大学开展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工作。现面向22138acom太阳集团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启动双学士学位培养工作,本次开设专业为英语、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法学、经济学共计6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双学位专业的条件
1.太阳集团网站入口2016级本科生;
2. 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2.0者;
3. 未因违反考纪受过纪律处分者。
二、双学位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联合培养的英语、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法学、经济学等6个专业中,选择与自己主修专业不同的学科门类专业修读双学位。6个专业及招生计划见下表,6个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见附件。
2018年双学士学位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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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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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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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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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单位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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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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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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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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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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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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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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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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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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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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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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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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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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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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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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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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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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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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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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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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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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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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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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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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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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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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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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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金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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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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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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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公司、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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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申请程序
1.符合修读双学士学位条件的201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填写《长江大学与太阳集团网站入口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
2.经系部负责人审查同意,由学生所在系部将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纸件(加盖系部公章)及电子表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教务处审核,并报长江大学教务处审批。
3.2017年12月27日前教务处将符合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程序公布在校园网上,由相关系部通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按程序办理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的相关手续。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分收费80元,第一学年双学位预交学费2400元,书费500元;辅修预交学费2200元,书费500元,第二学年开学交剩余学分的学费和书本费。如中途停止修读,学费不退。
五、双学士学位资格审定
1.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于毕业当年8月30日前提出双学位资格的申请,并填写《长江大学双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经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教务处和长江大学开课公司初审后报长江大学教务处审核。
2.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授予长江大学双学士学位;若没有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所修课程和获得的学分已达到辅修专业的要求,可以发给太阳集团网站入口辅修专业证书。
3.学生完成双学士学位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或者所修课程和获得的学分已达到辅修专业的要求,但主修专业为毕业而不能获得学位,可以发给太阳集团网站入口辅修专业证书。
附件:2016级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