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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开展2016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11-11
作者: 来源:

 

公司各系

2016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已通过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到22138acom太阳集团。根据《我司开展2016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6]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为了激励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来加强对本系(部)资助工作的管理。系(部)要专门成立以系(部)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掌握要点。

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组织所有参评人员认真学习《省教育厅我司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我司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评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 5000元/年,一次性全额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用于奖励和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我省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一等和三等人数一致,可以保持总人数和总金额一致,原则上一等和三等助学金人数分别应该占总资助人数的10%-30%之间,具体由各系(部)根据学生工作处的安排进行分解】。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

⑴、一等:特别困难

⑵、二等:困难

⑶、三等:一般困难

三、规范程序,严格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各系(部)要加强对各班级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各种程序,严格按相关文件进行评审,并认真填写《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和系(部)工作手册》。杜绝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拉票”、“贿票”、“内定”受助名单、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评审等违规现象出现。如在评审过程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注意事项

班级和系(部)工作手册应准确、详尽、规范填写评审成员、评审依据和结果、公示情况及会议记录,记录中要有评上的原因、出现的情况、问题如何解决等。

国家助学金在本系(部)评审时应注意一等和三等人数一致,且两个等次应在在名额的10%-30%之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个人申请及支撑材料摆放顺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在表头左上角用铅笔编号,和《名单表》顺序一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手写)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太阳集团网站入口贫困学生登记表》

5.《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有关文件和表格见附件】

一六年十一月十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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