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党支部对发展对象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支委会研究确定,党支部大会通过,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拟确定龚高贵等4名学生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7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 0716-8068173(党委组织宣传部)
0716-8066510(经法系党总支)
电子邮箱:1937746451@qq.com
附1:拟确定龚高贵等4名学生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中共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经济与法学系总支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