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经济与法学系2022年经济类招生总人数为37人,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志趣、志向和特长,制订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分流机制,对经济类大类培养的学生进行引导,平衡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提高专业办学质量,确保学生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的良好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经法系2022级经济类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万楚军
副组长:邹姜 罗明 杨杉杉 周密
成员:熊慧、李玲、孙颖、陈莉、王颖、谷宇、章骏霄、刘豪
三、分流时间
4月17日-5月8日
三、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一)分流专业
经法系本次分流对象为2022级经济类大类学生37名,分为金融学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二)专业分流计划
按照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经济类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各专业首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大类学生总人数比例,分流计划如下:
表1:分流计划表
专业名称 |
基准数 |
计划分流人数 |
金融学 |
19 |
调整比例2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8 |
调整比例20% |
四、工作进程安排
(一)动员阶段(4月17日-4月22日)
通过贸易与金融教研室的专业宣讲会,展开专业介绍、专业分流动员,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为学生提供专业指导。
(二)分流阶段(4月23日-5月5日)
专业分流充分尊重学生专业分流选择,依据学生分流意向进行选择。
(三)系部公示阶段(5月6日-5月8日)
公示分流名单,有异议的同学向系部分流小组申诉。专业分流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如需变更专业,需按照公司制定的转专业相关细则执行。
经济与法学系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