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设计系
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层次 |
方案制订人 |
土木工程 |
081001 |
本科 |
唐依伟 |
土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修业年限:四年
二、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经过工程师基本训练,能胜任房屋建筑、道路等各类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能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够在有关土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教育、投资和开发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力学、结构、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与经济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力学分析、结构设计、施工技术与工程管理、文字图纸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在土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管理、教育、投资和开发等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熟悉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工程经济、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掌握一门外语;
2.了解物理、信息科学、工程科学、环境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掌握数学和力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
3.掌握工程材料的基本性能和选用原则,掌握工程测绘和工程制图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4.掌握工程结构造型、构造、计算原理、设计方法,掌握工程结构CAD和其他软件应用技术,掌握土木工程施工的一般技术、过程、组织和管理以及工程检测和试验基本方法;
5.了解本专业的有关法规、规范与规程,了解给水与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等相关知识,了解土木工程机械、交通、环境的一般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近学科的一般知识;
6.具有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查询资料、获取信息、拓展知识领域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7.具有应用语言、图表和计算机技术等进行工程表达和交流的基本能力;
8.掌握至少一门计算机高级编程语言并能解决一般工程问题,具有计算机、常规工程测试仪器的运用能力;
9.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能力;
10.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
四、主干学科、学位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力学、土木工程
2.学位课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木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土力学、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钢结构基本原理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生产实习、测量实习、结构力学课程实习、基础工程课程设计、钢结构课程设计、工地施工实习、毕业设计。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养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专业培养计划最低总学分170学分。其中,课内理论必修课106.5学分,实践教学32.5学分,选修课(含通识教育选修课12学分)31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六、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