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业年限:五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建设、建筑景观设计等方面的技能,及较强的应用能力,能在民用与工业建筑设计、小区规划,建筑项目策划、房地产设计咨询等领域从事建筑方案创作、建筑施工图绘制编制、设计协调与组织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学基本知识和理论,接受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毕业生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建筑学的专业基础知识,了解中国和外国古代及近现代建筑历史,了解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景观设计的基本原理,掌握空间形态表达方法,掌握建筑结构、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建筑材料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物理环境、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
3.具有建筑学的专业知识,具有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的基本能力,掌握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分析方法和设计技能;
4.了解土木工程、建筑设备、环境保护、建筑经济等相邻学科基本知识;
5.熟悉建筑设计和相关规划设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建筑学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一门外语,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及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主干学科:建筑学
2.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建筑构造、中国建筑史、外国古代建筑史、外国近现代建筑史、建筑力学、建筑物理、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与住宅设计。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建筑认识实习、建筑模型制作、建筑设计课程设计、古建测绘与调研、建筑师业务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五、毕业规定
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德育培养目标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应获得专业培养计划最低总学分210学分。其中,理论必修课130学分,实践教学41学分,选修课39学分(含限选5学分,任选26学分,公选8学分)。自主发展计划10学分。
六、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