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湖北省总工会下发《我司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全总工作要求,团结引领全省广大职工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五一”前夕对全国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慰问并作出的重要指示,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广大劳动群众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影响,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对广大劳动群众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出了殷切希望;对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蕴含的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深切关怀和殷切希望,蕴含的对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高度赞扬,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工会工作各方面。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永远跟党走”、“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思想引领方式,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以及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实施企业职工“赋能提质”工程,深化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构建职工技能培训立体网络,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深化工会就业创业服务,健全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制度,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运行机制作用,健全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会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行动,继续推进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兴农活动,深化“法院+工会”诉调对接,不断增强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改革创新,继续推动工会改革向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延伸,加强“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会工作,加大对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八大群体入会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对非公企业、小微企业和新业态就业人员的覆盖面。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全省工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要迅速在全省工会系统和广大职工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工会宣传舆论阵地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宣讲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传递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紧密结合实际,将学习宣传贯彻与推进工会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实施工会工作“十四五”目标任务相结合,着力抓好贯彻落实,以工作落实的成效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