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了各项活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女职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在公司工会委员会、工会小组长中产生。
2.热爱祖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热爱工会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职工、主动为教职工服务,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公道正派,积极参加公司民主管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4.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公司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作风民主,合作意识强,为工会工作做出一定成绩。
(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注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3.热心为工会组织出点子,积极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依法履行职责;
4.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完成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
(三)优秀女职工
1.热爱祖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性时代精神;
2.注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认可度高,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品德高尚、传承文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
二、评选要求
1.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各分工会组织推荐评选;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各工会小组自下而上组织推荐,确定推荐人选,报分党委审议后上报;
3.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2月9日前报公司工会。
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