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正科级):
1.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
2.负责制(修)订本部门的工作制度;
3.负责组织召开部门相关会议,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公司党政的文件精神;主持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牵头做好公司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牵头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等相关规定精神在公司贯彻落实的监督;牵头做好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特别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拟提拔任用干部的廉洁情况的考核;
5.牵头做好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
6.牵头做好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向院党委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牵头做好对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负责做好公司内部审计方面的工作,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
9.负责做好工程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
11.负责做好部门相关工作经费预算和管理;
12.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部长(副科级):
1.负责部门办公室日常工作、网页的维护与更新;
2.负责部门来信来访接待、文件收发和档案整理;
3.负责草拟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
4.负责相关会议安排、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工作;
5.负责草拟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6.负责部门相关工作经费的报账;
7.协助部长做好纪律检查、宣传和学习组织工作;
8.协助部长做好公司检举及违纪投诉案件的处理调查工作;
9.协助部长做好公司内部审计方面工作;
10.协助部长做好本部门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11.完成公司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