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守纪律规矩。各单位各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规定,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坚决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营造廉洁文明过清明的氛围。
三、严肃查处问责。节日期间,公司纪检部将重点检查使用公车参与私人祭扫、讲排场、铺张浪费等问题。对违反“四个严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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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纪检部
2017年3月31日